黑魔公主除灵异志 - 第四集 第一章

多亏昨天辛格拉把阿布都给打跑的关系,今天我们总算不必象昨天一样,提心吊胆的逃避那些可怕坏蛋的追捕。

在经历一整个上午的充分休息,我和小仙昨晚把积累的激情疲累,也都已经大致恢复完全。

于是到了下午,我们找到昨天弃置在河岸边的救生筏,重新搭上去后,便沿着比鲁母拉河的支流,继续前往上游的恒河主干。

但由于越接近上游的关系,河流阻力就因流向的不同,而相对变得勉强。

因此,我和辛格拉不得不卯足了全力划桨,在累得满头大汗、衣衫尽湿的情况下,船筏才终于得以缓慢地向前推进。

好不容易越过比鲁母拉河的源头,我们眼前的河面忽然一下子变得异常辽阔。

虽然还不至于到一望无际的地步,但光看那份气势磅礴,河岸几乎已达地平线的底端,就能充分感受到,它所表现出印度文化的伟大悠久和兼容传承。

根据我在飞机上看到的旅游导览,印度最长的河川是印度河,全长有三千一百八十公里,排名位居世界第十九大河。但最有名的却是恒河,全长有二千五百一十公里,长度虽然远远落后于印度河,排名也只位居世界第二十二大河,但它在印度人心目中的地位却是无与伦比,更远非印度其他河流所能够匹敌。

因为恒河的河水,是印度教最高神之一的湿婆神的头发上所流下来的。

依照印度教的传说,恒河是天上的女神“桑加”,赐予人类的神圣礼物,她由于倾慕一位在喜马拉雅山的修行者,特地从天上垂下这条河川,好让他洗涤身心。但没想到,恒河从天而降的冲击威力太大,几乎快把整个世界给冲垮,因此湿婆神便用自己的头发承接住,让它流速变慢,再沿着自己脚下流入大海,同时滋养着印度国土。

所以印度人视它为圣河,认为饮用恒河河水并用它来沐浴,可以洗净自己一身的罪恶。万一死后降尸首骨灰投入河中,那么来生就能获得救赎,超脱于轮回之外。

而且相当有趣的是,恒河在流经“瓦拉那西”这个城市时,河流的走向会突然变得由南向北逆行。

印度教徒认为,这是湿婆神在那里显示神绩的结果,因而把“瓦拉那西”视作湿婆神的圣地,认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都务必要去那里朝圣一次。

当然,如果能够直接死在那里的话,那更是莫大的荣幸。

有许多印度人,在得知自己快要死亡的时候,都会千里迢迢不辞辛苦的跑到“瓦拉那西”来,为的就只是等着咽下人生中的最后一口气。

结果,也因为如此,使得“瓦拉那西”又有“等死之城”的外号。

据说在印度每年的沐浴时节,全国会有多达八百多万人,跑到“瓦拉那西”的恒河河畔来沐浴。

如果恰逢每十二年才举行一次的大庆典,那么更会有高达上千万的人涌入“瓦拉那西”,是全世界最大的宗教庆典。

总而言之,就因为大家都对恒河崇敬无比,因此不管天气多冷,河水多脏,每天都可以在恒河边见到,有人在那洗澡或饮用河水。

但让人作呕的是,设立在河岸边的火葬场,也同时不停的把尸首和骨灰投入河中。

结果本该是清净澄澈的圣河,颜色却变得污浊不堪,各种肮脏垃圾都在河面上随意漂浮,简直快跟台北的淡水河没有两样。

可惜沐浴的人对这些现象完全视若无睹,仍旧毫不在乎的浸泡在河水里头,或是捧起水来肆无忌惮的大口饮用。

或许在那些人的心目中,恒河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它的实际存在,他们洗涤的目的,主要是想追求心灵上的干净而已。

不过,听辛格拉所言,以前恒河的河水确实是纯净无比。如果装在瓶子里,就算放置了好几年的时间,味道也不会变质发臭。

但由于最近几十年来,印度国内全力发展机械工业,导致许多工厂都把化学原料及废水排入恒河里。环境不断污染的结果,早已让恒河河水不再如过去那般透明清澈。

辛格拉的语气中,充满着许多无奈与惋惜。

毕竟,经济与环保是一种难以克服的两面刃,就算欧洲那些已开发的先进国家,对于这个问题至今也无解释。

我们边划边谈,顺着水流在恒河边上持续航行。

这条河的河面虽然宽广,但是流速却不会很快,让人有种被母亲拥抱在怀里的温暖与宽容感觉。就仿佛恒河这几千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默默接受印度人回归它的身上一样。

恒河以为是印度主要的河川支流,所以很多村落城市都是依着河岸两旁密集兴建。我们才航行了没多多久,很快便在不远的前方,见到一个类似人群聚集的小村落。

驾着小船捕鱼的渔夫,见到我们划着救生筏在河面航行,都纷纷好奇地抬起头来望着我们,就连村中的小孩也围聚在岸边,兴奋的朝我们这边猛挥手。

我们在这里登船上岸,想在村里寻找可行的交通工具,沿途经过一个路口时,却刚好看到一名穿着袈裟的落魄老者,正盘着腿坐在大树底下闭目修行。

那人在额头上画有三条白线,根据小仙告诉过我的印度教法则,画有三条横线的代表湿婆神派的信徒,画有三条直线的则代表毗湿奴神派的信徒。

现在这名老者在额头上画有三条直线,那么就代表他是毗湿奴神派的修行者。

根据我在一旁默默观察,发现这名老者在村中的地位似乎相当崇高,很受村里民众敬仰。

因为在他面前不时有许多男女老幼的村民,恭恭敬敬地跪着向他膜拜顶礼,而且还要很多各式各样的贡品,堆置在他前方任他随意享用。

然而,当我们经过他面前时,那名老者却猛的睁大双眼,像是受到某种刺激一样高高跳起,突然趴在地上朝我们这边跪拜起来。

他脸上的表情十分虔诚,口中还喃喃自语地说着我们都听不懂的印度土话。

辛格拉搔着后脑勺,无奈地走过去将他扶起,顺便询问一下原因。但那人不停点头拒绝,模样非常惶恐,又像是害怕受到什么责难。

我问辛格拉说:“那家伙是怎么回事啊?”

辛格拉爽朗的笑说:“他啊!他说什么……我们这边有人身上散发着强烈灵光,一定是天上的神明转世降临,所以才朝我们这边膜拜,我看他大概是在说你或你家的小公主吧,哈哈!”

我微笑打趣着说:“是吗?如果是我的话,那一定是穷神或霉神转世吧,至于我家的小公主嘛……”

当我正想着顺便奚落小仙几句时,却无意间看到她蕴藏在美丽小眼里的凶猛目光。

这小家伙铁定还对昨天晚上的事情怀恨在心,没事还是不要自找麻烦,少惹她生气为妙。所以我马上“咕噜”一声,连忙将话给吞入喉咙。

尽管很感谢对方的抬举误认,但我们此行还要急事要办,实在无法在这里跟他闲耗纠缠。

但为了表示对修行者的尊重,临走之前,我还特别从口袋掏出了一百卢比,算是布施给他的一点宗教捐献。

我们很快的在村子里兜了一圈,但这座村子远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来的贫穷落后。

其实大部分的印度乡村,都差不多是这样的落魄景象。毕竟,印度有多达十亿的人口,贫富之间的差距极为严重,而其中的穷人就占了绝大多数。

套一句印度人对外辩解的话:“我们印度并不贫穷,只是个穷人很多的国家而已。”

辛格拉跟一位号称从事“运输业”的村民谈了老半天,被对方狠狠敲了一大笔竹杠后,那人总算愿意出借给我们,他们村中最快速度的交通工具,也就是一台“牛车”。

我哭笑不得的问辛格拉:“坐这种慢吞吞的东西,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到达杜兰莎晓啊?”

辛格拉也一脸苦笑的回答我说:“我想……快的话,大概四、五天就可以到了吧!”

小仙忍不住皱起眉头,冷冷骂说:“够了,你最好再去问问看,是否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辛格拉耸耸肩,继续跟那人交涉,末了又回过头来说:“对发告诉我说,住在村外的安萨玛是这附近十几里内最有钱的大财主,或许那边有能够协助我们的交通工具。我们不妨去那边试试运气。”

但那位村民不愿平白带路,因此,付给他五十卢比的小费之后,那人总算愿意高高兴兴的带着我们前往。

出了村子,走过一段泥泞不堪的道路后,不久,眼前便出现了一座有着雪白高墙的美丽庄园。漆成白色的高墙里花木扶疏,迎着大门的入口处,就是一座放置有大理石雕像的豪华喷水池。

铺着灰色鹅卵石的走到两旁,还种植有五颜六色鲜艳花卉的花圃,庄园的房屋是二层楼高的白色水泥洋房建筑,湛蓝色的亮面屋瓦,在夕阳余韵下闪烁着耀眼光芒。

跟刚刚村子里的贫穷落后一比,这里仿佛是人间天堂或度假胜地,我们甚至能够清楚看见,帮我们带路的村民眼中满是羡艳的眼神。

但那位村民不敢踏入这里,因为印度根深蒂固的种性制度,早在无形之中就将他阻隔在高墙门外。

我们进去后,马上就瞧见一位年约五十多岁的黝黑胖子,正大咧咧的躺在椅子上面,欣赏着恒河河畔的落日美景。

他身上穿着好质料的丝质华服,下巴还留着络腮短须,脸上的起色红润,显示出他平常过着养尊处优的富裕生活。

在他周围还有许多佣人排列伺候,见到这幅阔气景象,不必多想也能够知道,他就是这座豪宅的主人安萨玛。

见到我们来访,安萨玛立刻起身相迎,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我们直接向他表明来意,希望能跟他租借可行的车辆代步。

安萨玛一边听着,一边不断的摇头不语,按照印度人的表达习惯,这样大概是可以的意思。

听完我们的要求,他便把我们领往庄园的后院,到专门停放车辆的仓库里面。

他拉开一个帆布遮盖的巨大物体,里头是一辆二次大战时期,英国军队所留下的重型军用摩托车,车子的右手边还附设有一个单轮边车的副座连结,一次足以容纳三个人一起搭乘。

虽然这辆车的年龄看来相当古老,但安萨玛仍将它保养得非常好。

不但金属部位没出现什么生锈,引擎和排气管所积累的油渍淤垢也都有让佣人刷洗干净,就连剥落的油漆涂料也特别重新涂上相同颜色。

我询问辛格拉:“这辆机车看起来很不错哪,租金应该不便宜吧!”

辛格拉跟安萨玛谈了一下后,随即皱着眉头回答我说:“他说他不要租金,甚至直接送给我们都行……”

我惊讶的叫说:“真的吗?想不到他这么大方!”

辛格拉苦笑着制止我说:“你先不要太高兴。他虽然说不要租金,可是却要拿你家的小公主跟他交换。”

我听了脸上不禁一阵错愕,看不出来这老家伙竟然是个变态萝莉倥啊!

也难怪打从刚一进门开始,我就隐隐发觉那老家伙不怀好意,双眼老师色迷迷的盯着小仙猛瞧,原来他是在动那种坏脑筋。

但仔细想想,其实我也没那个资格来指责对方,光是自己昨天晚上对小仙所做出的行为,就几乎已经达到人神共愤、千夫所指的地步。

相信足以让许多誓死效忠萝莉的去死去死团员,对我做出惨绝人寰的诛罚行动。

“怎么办呢?小公主,我们能够拿你跟他交换吗?还是为了这趟任务,你愿意稍微牺牲一下?”

我开玩笑的询问小仙意见,想看看她会有什么样的可爱反应,但她听了却面无表情,只是冷冷的朝我挥手,暗示我弯下腰来。

“有什么事情吗?小公主……”

我话还没说完,小仙突然脱下她的厚底皮鞋,猛地往我脑袋瓜用力一砸!

当场敲的我眼冒金星、鲜血直流,我猜她这个举动所代表的含义,大概是“不行”的意思。

“帮我穿上……”

敲我的头后,那小魔女随手把鞋子往我目前一扔,还趾高气扬的指着自己小脚,简直把我当成她的奴隶看待。

我不敢违拗,连忙蹲下来握住她纤细脚踝,仔细帮她把鞋子穿戴整齐。

这小家伙今天的脾气还真是有够火爆,一句话听到不顺耳,马上就动手动脚的,个性真是越来越象她姐姐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黑魔公主的魅力确实无与伦比。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稍微有点萝莉倾向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为她疯狂着迷。

如果让她出生在印度古代的话,铁定会有君王为她发动战争,真是一双祸害无穷的小恶魔。

小仙狠狠的瞪着辛格拉,神色淡漠的说:“你帮我告诉他,这辆机车不管出多少钱我都愿意买,只要他开口提一个价钱。”

辛格拉帮她如实翻译之后,安萨玛又嘀嘀咕咕的指着小仙猛地点头,嘴里不晓得说些什么。到了最后,甚至还扭捏的羞红着脸,含情脉脉的望着小仙发呆。

经过简单翻译,辛格拉转头说:“安萨玛说他有的是钱,所以坚持要以物易物。他还说他老婆已经过世了又没有小孩,只要你愿意嫁给他的话,马上就能成为这座豪宅的女主人。”

这老家伙相当坚持,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步,眼前的商谈似乎有倾向破碎收场的可能性。最糟糕的结果,那小魔女搞不好会学她姊姊,直接动起手来硬抢也说不定。

就在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之前村里的那位修行老者,也不知何时跟在我们后头,居然悄悄来到这座庄园里面。

安萨玛对他极为尊敬,远远的一看到他,立刻飞奔过去惶恐的叩拜迎接。

老者表情严肃的说了他一顿,接着又朝我们这边比手画脚合掌礼拜,最后才礼貌的退了几步缓缓离去。

但安萨玛回来之后,脸色就变得极为客气,还不断摇头对辛格拉做出同意的动作。

我问辛格拉说:“这家伙怎么会同意了啊?”

辛格拉则回答说:“安萨玛说村里的导师告诫他,说我们是身份非常贵重的圣人,必须尽全力帮助我们,来生才能获得福报免除灾祸。所以他改变主意了,愿意无条件把机车借给我们,只要到达目的地后通知他一声,他就会派人去那里取回。”

后来我又听辛格拉讲述才明白。原来先前那位老者,是这个附近极为有名的大修行僧,身上修得有大神通跟特异功能,可以预知天灾人祸、未卜先知。

这附近有许多村子,常常都因为他的帮助,因而逃过很多重大劫难,所以信众很多极富人望。就连安萨玛也是他的忠实信徒之一,对他的话向来十分看重。

因此,算是托那位修行僧的福,安萨玛才终于肯出借机车给我们用,同时也不再固执己见的要我们拿小仙来做交换。

此时刚好天色已晚,安萨玛干脆好人做到底,让我们留在他家休息过夜。为了夸耀他的财富与好客,他还在厅堂里大摆筵席,热情的招待我们一顿道地的印度大餐。

不过,他好像还没完全放弃原先的打算,在宴席当中还一直询问小仙,是否有意愿成为他的新娘。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必多想也猜的出来,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要是真的把魔界公主留在身边,只怕每天都会面临生不如死的凄惨生活。

一连睡了两天的帐篷,今晚终于能够躺在舒适的被窝中睡个好觉。

仰望着房间内部鲜艳的装潢格调,让我有种化身为印度土财主的错觉,很快就进入异国的温柔美梦。

第二天清晨,我们很早就坐上机车作好准备。

由于这趟形成相当遥远,因此便由我和辛格拉两人轮流骑乘,至于小仙则是独自一人坐在旁边边车的副座位上。

我们头上都戴着复古造型的安全帽,脸上则戴着防风护目镜,这幅即拉风又潇洒的打扮,看起来应该很像那些骑着重型机车四处旅行的漂泊者吧!

辛格拉握住把手,微微小催了一下油门试验,粗长的排气管随即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音,显出引擎运转的流畅状况。

回头检视我们都坐妥以后,辛格拉就扭转把手速度全开,摩托车瞬间冲出安萨玛的家门,很快便载着我们往目标杜兰莎晓奔驰而去。

沿着安萨玛所指示的道路骑乘一段路程,才一下子功夫,我们便离开原先那个村落,来到省际间往来的交通要道。

无视于交通道路规则,辛格拉突然大胆表示,他想要直接骑上高速公路。

他说这样速度较快,距离也会缩短,大约在傍晚深刻,我们就能够提前抵达位于杜兰莎晓的藩王宫。

对于他这种疯狂举动,我居于好意和保命心态,不得不在他耳旁适时提醒,但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点了个头,还给我一脸有恃无恐的诡异笑容。

等到骑上公路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他刚才的意思,因为我都忘记这个地方是印度啊!

在这里所谓的高速公路,并没有名副其实,地图上所标明的高速公路,通常只局限在印度国内的一些少数地方。

光看漫长的公路上,四轮车、三轮车、摩托车,还有牛、马车,毫无限制的在一起穿梭并行,就不难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混乱场面。

有的路段甚至连柏油沥青都还没铺好,地上只是一片碎石铺成的崎岖不平。

好在我们选择的这台重型摩托车,机动性好,越野性强,一旦遇到大排长龙的塞车情况,就干脆骑上路肩,直接沿着蔓荒的草地,披棘而行。

这种畅快淋漓的狂飙冲刺,不禁让人有种豪迈粗狂的快感,仿佛我们正在参加一场,用越野机车横渡蛮荒大陆的纵贯比赛。

只是回想起这趟旅行当中,我和小仙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多样化。

最先是飞机、四轮车、三轮车、人力车,再来又是大象,然后是火车和救生筏,现在则又换成机车。在印度大概只剩下牛车,我还没有那个机会尝试乘坐过吧。

不过,按照这趟旅程的多灾多难来看,往后搞不好还会发生什么突发状况也说不定。因此,还是不要太早下定论较好。

经历一路风尘仆仆的颠簸,在靠近中午时刻,我们便在公路旁边的加油站先暂时停车,稍微简单用一下午餐,顺便帮摩托车加点汽油。

小仙迫不及待拿下戴在脸颊上面的护目镜,结果她美丽稚气的小脸蛋上,除了眼睛部位仍是一片雪白娇嫩,其他地方都已覆盖满一层厚重灰沙,模样象极一只可爱的小浣熊。

“呸呸呸……”

小仙一边皱眉吐出残余在嘴里的细小沙石,一边苦着小脸抱怨说:“真是的……我讨厌骑机车旅行啦!”

我从水箱倒出点冰水,拧湿了一条干净毛巾递给小仙,等她擦完脸颊之后再拿给辛格拉,最后才轮到自己擦拭。

小仙不耐烦的问辛格拉说:“杜兰莎晓快到了吗?我怎么觉得还有好长一大段路要走啊!这条路好不舒服,颠地我头晕脑胀,差点连胃都快吐了。”

辛格拉则笑着安慰她说:“快到了啦,再忍耐一下吧,小妹妹,这里已经是机巴莎晓,过了前面的干林莎晓之后,杜兰莎晓距离我们就不远了。因为这条路途很长,所以在过去,我们对于穿越这三个地方的形程,一般都叫做‘跨三晓’。”

尽管口头上有诸多埋怨,但为了完成格林校长所交付的任务,小仙也只好咬紧牙根,发挥她刚毅严谨的个性努力忍耐下来。

下午的路途由我接手,我骑车不敢象辛格拉那样横冲直撞,所以特别选择较为平缓的路段行驶。

虽然在行进速度上稍慢许多,但颠簸减少了,相信那小魔女坐起来也比较不会那么难过。

经过好几个小时不停奔驰,夕阳渐渐西下,橘红色的落日半沉半浮,坠落在地平线的遥远彼端。而这趟波折多难的辛苦旅途,也终于顺利抵达了终点。

沿着公路走向,我们眼前的高山上,慢慢出现一座宛如宫殿般的雄伟建筑,在山脚下的平原地带,则是一座倚着河畔兴建的热闹城市。

骑入市区,我浏览着繁盛市容,不禁满心赞叹地说:“这里就是杜兰莎晓了吗?这地方还真是热闹啊!”

辛格拉则愉快的回答说:“那时当然的啊,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各省皮革运输的交易中心,在印度各省的藩国当中,可说是数一数二的富裕。”

“皮革?什么动物的皮啊?”

“当然是牛皮啊!”

我听了顿时感觉非常震惊,本来还以为印度人很尊敬圣牛,所以从不杀牛的,但听了辛格拉的解释之后,这才发觉并非如此。

原来印度人对圣牛尊敬归尊敬,该杀的时候也绝不手软。关于这点,从印度身为牛皮大宗的加工出口国家,就能够轻易知道。

回想之前在新德里的大街上,确实曾经看过不少观光商店,就那样大咧咧的在橱窗里头,公开展示着牛皮制的皮包跟皮鞋。

当地村民对于这种情况,也都是坦然的面对,并没有因此而加以排斥。

至于牛肉,在一般饭店和高级餐厅,其实也都能随意吃到。但由于印度的牛只大多长的相当瘦弱,几乎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再加上它们多是属于水牛、黄牛品种,所以肉质不佳,并不适合食用。听说嚼起来的口感如同橡皮,足以让人咬到下巴抽筋。

话又说回来,毕竟印度教徒只占了印度全国人口数的八成而已,印度国内其他各教派,可是不会甩理他们的宗教教规。

尤其是回教,他们反而跟印度教徒相反,在饮食上不吃猪肉,所以只好拿牛羊开刀。但他们所饲养的牛只是肉牛品种,并非印度人所崇拜的水牛品种。

我按照辛格拉的指示,将机车一路骑到位于山上的宫殿门口,不久之后,眼前便出现一座巨大雄伟的壮阔建筑,那就是杜兰莎晓赫赫有名的藩王宫——‘杜兰金宫’。

但是这座藩王宫占地之广大,简直达到难以形容的地步,我无法单纯用‘豪宅’这个简陋的名词来形容,因为它的确当得上‘王宫’这两个字来作为夸耀。

听辛格拉说,杜兰莎晓的前几代藩王,曾有一段时期信奉过回教。因此,杜兰金宫在外型上,便混合了伊斯兰特有的建筑风格。

城堡的顶端,有着类似半洋葱头的椭圆形屋顶,纯白色的大理石外墙上,分别镶嵌了金、银、红、蓝四色的素烧玻璃瓦片。墙壁与柱子之间,还有着雕工繁复的几何花纹。

光看这份惊人的建筑气势,就不知道要花上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别说要耗费多少时间岁月,才有办法兴建完成。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早上我们才刚刚离开安萨玛那座美丽宽广的别墅庄园,可惜现在跟这座宏伟的宫殿一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讲的难听一点,安萨玛的房子就像是路边的茅草屋一样,已经不被我看在眼底。

根据辛格拉的说法,在印度这个国家,藩王大概是位居贫富差距最顶点的位置,因为他们的身份,大多是旧时代统治印度各地的王公贵族。

当初英国入侵印度的时候,虽然曾靠着武力统一印度全国,但他们为了方便控制这块殖民地,随赋予这些原先的统治者藩王的王位,让他们宣誓效忠英国,仍旧统治着自己的领土。

后来,印度推翻英国独立之后,这些藩王依旧存在并没有消失。

印度政府和他们达成协议,征收他们所统治的土地,但赋予他们许多特权做为补偿,每年还支付他们金额庞大的年金。

虽然后来在金额方面有减少许多,但以印度目前还存在两百多位藩王计算,光是一年就要付给他们将近七、八千万的卢比,相当于台币六千多万的金额吧。

而且,这些藩王所享有的特权也非常惊人。

例如,他们不用缴所得税,也不用缴水电费,还拥有私人的武装军队,可以免费搭乘飞机和火车的头等舱而不必买票,还有进出口的货物也不需要缴纳关税。

所以,很多藩王都利用这些特权大行其道,开始银行或者经营各种实业贸易,光明正大的大肆敛财。

关于这个尾大不了的问题,印度政府也曾经在一九六七年开过会讨论,想要废除这些特权,结果那些藩王居然团结起来,展开史无前例的‘藩王大罢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最后印度政府对于这项决议,终于还是在众藩王的抗议之下,不了了之。因为国会里有许多议员的资金来源和选举地盘,都是操纵在这些藩王手里。

这情形其实跟那些先进的民主国家没有两样,民意代表与财团相互挂钩,倒霉受苦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因此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贫富差距当然永远也无法弥平。

现在,光是看到停放在这座藩王宫门口的一整排高级汽车,劳斯莱斯、宾士、、法拉利、保时捷,几乎会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什么高级进口车商的展示中心。

在门口负责警戒的守卫人员,见我们穿的一身邋遢,误以为我们是附近观光的好奇游客,遂一脸不耐烦地挥手驱逐我们。

他看我们还不走开,到最后甚至挥舞着手中棍棒,想用武力驱赶威赫。

辛格拉摆起架子,严厉向他训斥几句,并告诉他我们是受藩王邀请而来的客人,叫他赶快去跟藩王通报一声。

那守卫听了一脸咋舌,连忙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向上级禀报。

过了一会,只见一群人手忙脚乱地冲出来铺着红毯,穿着制服手持乐器的迎宾仪队也满脸严肃的分站两旁。

随着隆重悠扬的欢迎乐声,一位穿着华丽西服的印度年轻人,在数十名仆役簇拥之下,脚下踏着红毯,缓缓从宫殿里走了出来。

如此盛大的排场,总算让我见识到,何谓王家的欢迎仪式。

但反观我身旁的小魔女,却没有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反而还表现出一副很冷漠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张家姐妹向来胆大包天,专门对付穷凶极恶的妖魔鬼怪,再加上她贵为栖息在地域里的魔界公主,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夸张的阵仗是她所没见过的呢?

趁着这个难得机会,我稍微检视了一下这位年轻藩王的长相,发现他是位很典型的印度人。

除了外表相当俊朗之外,他同样有着印度人特有的黝黑皮肤和深邃五官,从年龄来看,应该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

“欢迎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

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腰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

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

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

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

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

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

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

七十八岁!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

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

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

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

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

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

“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

他交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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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 2. 第三章 3. 第二章 4. 第一集 第一章 5. 内容简介 6. 第五章 7. 第六章 8. 第七章 9. 第二集 第一章 10. 第二章 11. 第三章 12. 第四章 13. 第五章 14. 第六章 15. 第七章 16. 第三集 第一章 17. 第二章 18. 第三章 19. 第四章 20. 第五章 21. 第六章 22. 第七章 23. 第四集 第一章 24. 第二章 25. 第三章 26. 第四章 27. 第五章 28. 第六章 29. 第五集 第一章 30. 第二章 31. 第三章 32. 第四章 33. 第五章 34. 第六章 35. 第七章